关于2013级研究生班里学费缓缴的通知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014年09月11日 18:1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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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电气学院2013级研究生:
根据西交校计财[2005]8号文件《西南交通大学关于加强学费管理的规定》的精神,原则上每学年一位学生只能申请一次学费缓缴,请各班同学合理估测本学期自己的奖学金情况,如需要办理助学贷款的同学需办理学费缓缴手续,如需要办理学费缓缴的同学,于2014年9月12日(本周五)前往学生工作组领取学费缓缴申请表,导师签字后于本周内返回学院。已经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不用为贷款部分办理缓缴手续。特此通知。
我院
2014年9月11日
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
        